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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障人类居住环境,防止地块用地性质变化及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新的环境问题,2016年5月28日,由国务院印发的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通知(简称“土十条”),将土壤污染的防治提升到了最高的层面。其中《土十条》第四条规定“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,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中的要求,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、学校、医疗、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工业企业用地,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”。
成华区环城生态区
2018年8月31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,完善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、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体系。其中,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
为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相关政策与法规要求,符合国家、省、市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,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,对成都市成华区环城生态区拟上市地块41块宗地(约2625亩)开展土壤调查咨询工作,主要分布于环城生态区北郊、丛树片区。
土壤污染初步调查是以资料收集、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,必要时通过样品采集与分析检测等手段。为顺利完成本采购项目工作,按期提交工作成果,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技术工作团队,对成都市成华区环城生态区拟上市地块进行调查。